2023年1月2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召開人才工作會議,會上發布浦東新區“1+1+N”人才政策體系,包括浦東人才“25條”新政、人才發展三年行動方案以及首批11項專項人才政策。
2021年9月27日召開的中央人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作為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戰略布局。
據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彭瓊林介紹,此番發布的“1+1+N”人才政策新舉措,旨在推動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為率先打造國際人才發展引領區提供支撐。
“1+1+N”人才政策體系中,第一個“1”是《關于新時代浦東新區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浦東人才“25條”),這是浦東積極落實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任務的綱領性文件,也是浦東首個經區委全會審議通過的人才政策文件。
浦東人才“25條”全文共分6個部分,其中第一部分體現了浦東人才政策體系的戰略目標。浦東要以打造“國際人才發展引領區”為總牽引,實現“四大戰略定位”,即“國際人才發展綜合改革的試驗田、戰略人才力量建設的標桿平臺、海內外人才國際協同創新的功能高地、高品質人才發展生態的典范引領”。
浦東人才“25條”提出“三步走”的發展目標:到2025年,浦東全球高峰人才團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高質量產業人才、高潛力青年人才等集聚數量顯著提升,人才資源總量發展到200萬人左右,成為我國人才國際化程度和人才競爭力最高的地區之一。
到2035年,浦東將在戰略人才力量和高質量人才隊伍建設上取得重大進展,在基礎研究領域、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等方面形成一批世界級成果,在人才治理現代化水平、參與全球人才合作競爭、人才發展生態上體現引領作用,成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示范樣板。
到2050年,浦東要全面建成在全球具有強大吸引力、創造力、競爭力、影響力的人才發展引領區。
政策體系中的第二個“1”是《關于新時代浦東新區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人才發展的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共提出了24個專項任務,是未來三年貫徹落實浦東人才“25條”的路線圖和任務書。
24個專項任務則響應浦東人才“25”條的相關內容,在“人才制度、人才隊伍、人才平臺、人才環境”4個方面提出任務要求,具體包括創新人才認定標準、提升外籍人才通行便利度、實施浦東新區“明珠計劃”、實施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撐工程、支持國家實驗室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實施人才安居工程、拓展優質教育醫療服務資源等。
政策體系中的“N”是指作為配套的專項人才政策,首批推出了11項,包括“明珠計劃”,支持院士、博士后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支持技能人才以及教育、衛生、法律、金融、航運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產業(領域)“高精尖缺”海外人才認定標準,人才安居管理實施意見等。